关于清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久悬户的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0日
尊敬的客户:
为加强账户管理,防控账户风险,促进广大客户有效利用账户资源,按照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的规定。我行将对长期不使用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进行清理。
如您的账户在待清理范围内,请持相关证件至贵单位开户网点办理重新启用或销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我行将采取销户或账户止付的方式予以清理。
对以上内容如有疑问,请向我行各营业网点咨询。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我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谢谢合作。
特此公告。
江苏仪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