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农商行关于办理函证业务有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6日
尊敬的客户: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银行函证规范化、集约化、数字化建设的通知》(财会〔2022〕39号)、《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财办会〔2024〕2号)要求,现将我行办理函证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函证范围
函证业务指会计师事务所在获取我行客户的授权后,以函件的方式向我行发出询征函,我行针对收到的询征函,查询、核对相关信息并提供回函的过程。
我行根据收到的询征函收件人名称确认数据查证范围,如询征函收件人名称为“江苏仪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数据查证范围为全行;询征函收件人名称为“江苏仪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某支行”,数据查证范围为该支行。询征函填写的内容应符合《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二、受理方式及回函
1、我行接受会计师事务所邮寄和经授权的现场跟函的函证方式,以及符合相关规定的数字方式办理银行询征函及回函的函证方式。
2、以邮寄方式发出的询征函,在办理后直接邮寄至询征函中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收件人;以现场跟函方式发出的询征函,现场办理后可将回函直接交付给经会计师事务所授权的跟函人员或直接邮寄至询证函中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收件人。
3、通过函证平台发来的数字函证,经客户授权通过后,符合规定的进行数字函证回复,若函证填写的内容不符合《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的相关规定,银行函证人员可以通过驳回交易将函证驳回会计师事务所修正后重新发函。
三、收费标准
我行目前银行函证业务收费标准为手续费100元/份,服务价格发生变化时以我行最新公示的《江苏仪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服务收费价目表》为准。
四、函证业务所需资料
(一)邮寄询征函所需资料
银行询征函原件
询征函印章加盖要求:银行询征函需加盖被审计单位的预留签章,预留签章应与被审计单位在我行预留印鉴章保持一致,多页材料还应加盖骑缝章,原则上骑缝章为单位在预留签章处加盖的单位印章或公章。
(二)现场跟函所需资料
- 银行询征函原件
- 加盖会计师事务所章印的函证介绍信原件或授权书原件。
- 跟函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跟函人员原则上与询征函上列示的联系人保持一致。
五、回函用章
我行收到纸质银行询征函加盖的回函章为“江苏仪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函证业务回函专用章”。回函用章的使用范围为询征函1-14项及附表内容。
六、受理机构
我行函证业务采取总行运营管理部清算中心集中处理模式,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受理机构:江苏仪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算中心。
联系人:清算中心函证负责人
联系地址:江苏省仪征市真州镇解放东路818号金融集聚区1座9楼运营管理部。
联系电话:0514-83440997。
邮编:211400
七、业务服务与投诉咨询
(一)对于未满足《关于加快推进银行函证规范化、集约化、数字化建设的通知》、《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及我行公示的银行询证函受理要求的来函,我行将拒绝回函。
(二)对回函有疑虑或回函内容不完整的,请拨打回函受理机构电话咨询。
(三)委托单位遇到回函不及时、收费或其他服务问题,可拨打投诉电话0514-83414216。
本公告自2025年5月19日起正式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仪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6日